随着学院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,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需要,我院于2010年10月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处(简称国资处),为学院国有资产的统一归口管理机构。国资处代表学院全面负责学院固定资产(土地、房屋及建筑物、仪器设备、家具等)登记入账和数据库管理,并对其进行动态管理;审批学院固定资产的调拨、转让、报损、报废及损失;负责固定资产报减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;负责公共用房的使用核算、调配管理;负责职工住房分配管理与房改工作;负责学院土地产权管理(征用、转让、兑换、开发、出租、变更等手续及有关证件办理等)工作;负责仪器设备、家具、图书、教材等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;负国有资产产权界定、产权登记和对经营性资产进行监督管理;负责各类固定资产的购置、使用、运行管理和监督等,为学院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队伍建设、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提供条件支撑与服务保障。
国资处围绕学院中心工作,本着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,不断强化管理制度建设,严格规范管理程序,加强队伍建设,提高管理效能,为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。
目前,国资处设有处长一人,管理干事四人。
负责日常采购;负责招投标、技术参数核定等相关工作;做好教育厅固定资产情况及报废情况上报工作;做好教育部实验室设备上报工作;配合财务处做好资产的审核,防止资产流失;完成数据采集工作;完成学期采购汇总工作并公示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。
负责设备管理,实训室建设;办理日常设备验收手续及设备维修;维护部门网页,做好信息更新;协助做好学校日常招标采购工作,形成会议纪要,及时报道相关会议精神;配合资产验收。
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以及维护;资产录入、归口审核、资产变动、资产的出入库登记;资产的接收、验收;资产清查;资产调拨、报废资产汇总记账及人员变动录入等工作;完成每月与财务处资产的对账、审核工作;做好本部门资产登记,招标资金的使用管理。
负责本处日常行政综合管理工作,落实政治学习、文件收发、有关会议组织以及学校布置的各类检查工作; 负责组织修订学院资产管理、招标投标与设备购置管理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; 负责组织全院资产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;负责本处档案建设工作。